Google無需出售旗下瀏覽器Chrome與Android作業系統,不過,法官仍要求Google必須與競爭對手分享數據,以增加線上搜尋市場的競爭性。記者孫敬/編譯
Google在美國反壟斷訴訟中獲得罕見的重大勝利!華盛頓一名聯邦法官2日裁定,Google無需出售旗下瀏覽器Chrome與Android作業系統,不過,法官仍要求Google必須與競爭對手分享數據,以增加線上搜尋市場的競爭性。
消息一出,Google母公司Alphabet股價在盤後交易中大漲7.2%,法官裁定Google仍需支付Apple高達每年200億美元的巨額廣告收入分成,使Apple股價上漲3%。雖然先前法官已裁定Google在線上搜尋與相關廣告領域構成非法壟斷,但在本次的補救措施裁決中,法官Amit Mehta以謙遜的態度回應,並指出人工智慧(AI)公司的崛起,已經為搜尋市場帶來了新的競爭。
法官Mehta認為,這起訴訟案的判決就像是在「凝視水晶球,展望未來」,這並非法官的專長。他強調,自訴訟開始以來,AI公司已經創造出新的競爭環境,例如OpenAI的ChatGPT聊天機器人等工具,正在侵蝕Google在搜尋領域的主導地位。「湧入這個領域的資金和技術發展速度令人震驚」,Mehta指出AI公司比過去幾十年來的任何搜尋引擎開發商,都更有能力與Google競爭。
雖然與競爭者分享數據,將使Google廣告業務構成潛在風險,但無需出售Chrome和Android,則大大消除了投資人的主要擔憂,因為這兩個產品被視為Google整體業務的關鍵支持。
Google在官方部落格稱,分享數據可能會影響用戶隱私造成,並計畫提出上訴,這起案件最終很可能將進入最高法院,整個訴訟程序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塵埃落定。
受利好消息刺激,Google 盤後股價大升6.7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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